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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女首战"落败" 贾静雯:孙志浩连自己都养不活
时间: 2010-09-01   来源:   
 

 

昨日,贾静雯、孙志浩关于女儿抚养权归属有了判决,法院判定女儿梧桐妹为贾静雯、孙志浩双方共同监护,允许孙志浩带女儿去美国上学,且在美期间由孙志浩方面监护,学校假期才由贾静雯方面监护。贾静雯第一时间委托公司发表声明,提出判决不公及自己的反对意见,而本报记者昨日致电贾静雯的律师黄珊珊,她在电话那头很激愤,表示贾静雯会为了女儿抚养权上诉到底,并怒斥孙志浩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女儿,自己还是个靠父母的“寄生虫”。

判决 贾静雯变相失去抚养权

  贾静雯和孙志浩这桩表面上的豪门婚姻,似乎从结婚开始就注定了要以“悲剧”收尾。7月,两人在纠缠数月后,正式离婚,贾静雯放弃上海豪宅的1/2产权,孙志浩也放弃对贾静雯的财产请求权,但双方都不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于是才有了昨日法院关于两人的女儿监护权的判决。

  第一次宣判结果是双方共同监护,但孙志浩是主要监护人,孙志浩可以带女儿去美国念书。而贾静雯立即在当天发表声明表示不满,认为孙志浩根本没有时间和能力照顾女儿,而法院判决孙志浩是主要监护人,且可以带女儿去美国念书,无异于让贾静雯变相地失去了“抚养权”。

  贾静雯也提出:“梧桐妹如果不是被孙志浩刻意带往美国,她根本不会跟美国有任何关系,法院裁定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岂非变相鼓励大家偷偷把小孩带走,先抢先赢的违法行为?”

律师 孙志浩自己还靠父母养

  判决消息传出后,贾静雯的身边人都为之感到不公,弟弟也表态力挺姐姐到底。本报记者在昨天傍晚致电了贾静雯的代表律师黄珊珊,听筒里传来的声音满是不服气。“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法院会认为美国的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她更怒言,“孙志浩根本就不具有能够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

  关于孙志浩和贾静雯的这场婚姻闹剧,此前大多舆论声音都站在孙志浩一边,因为不少关于贾静雯拍戏期间与其他男演员的暧昧消息传出,但孙志浩在离婚诉讼时向法院提出要求贾静雯给他2600万新台币的夫妻剩余财产分配,称自己每月薪水收入才3.5万元人民币,而结婚这些年贾静雯拍戏广告收入起码有1亿人民币,自己有权分一半。这个“雷人之举”,让大家开始斥责这个“伪富豪”的不要脸,并集体站到了“可怜媳妇”贾静雯这边。

  昨日法院判决双方共享梧桐妹的抚养权,给出的理由是双方经济能力不相上下,又无法判断女儿究竟和谁比较亲。但黄珊珊昨天对记者表示两人抚养能力是有差别的,孙志浩其实连自己都养不活,只是父母比较富,“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给孩子一个有利的环境?”她再三向记者提出“无法理解”法院为什么会这样的宣判,“难道美国的环境就有利于孩子的生长吗?”之后,她还表示贾静雯肯定会提出上诉,使用一切可能使用的法律手段,直到得到孩子的监护权为止。

专家观点

不埋怨的那一个更适合抚养孩子

  在各类离婚案中,最受伤害的永远是孩子。心理专家郭铁军告诉记者,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犹如一个三角形,无论是哪一边的断裂都会造成孩子心理上的创伤,而且年幼的孩子看待事情很容易内归因——即将这一切的原因归结于自己,认为都是自己不好。“无论父母双方哪一方离开,孩子一般会认为是父母抛弃了自己,而造成内心的恐慌。”

  郭铁军直言,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更倾向于由夫妻双方中不会埋怨对方的那一位抚养孩子,“这样有利于孩子在精神上的完整,如果她的监护人是不会对着孩子埋怨对方,那在孩子的心中也会认为爸爸妈妈都还是在她的身边不会离开她的。”(林艳雯 谷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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