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再婚家庭因经济问题处理不当,产生夫妻矛盾或再度导致婚姻破裂的现象时而有之,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婚前未对婚后经济问题作一个双方满意接受的经济安排方案。
鉴于双方均为再婚的特殊性和各自条件的差异性,为再婚家庭幸福和夫妻关系和谐发展,为避免经济问题成为矛盾的导火索,根据婚后矛盾婚前解决、防患于未然的原则,俗话讲,先小人后君子,馒头就咸菜——有言(盐)在先,很有必要在婚前对再婚后的经济问题进行沟通和双方满意的安排。此事万万不可轻视。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存在差异性。怎样在这种差异性下寻求相对公平合理的经济安排,它的核心问题就是取决于,夫妻双方的人生价值观、文化层次和感情深浅,以及对金钱的态度。经济问题往往是冲突的根源。如果处理得当,那它就是家庭生活的幸福来源,夫妻关系的融洽因素。反之,轻则成为夫妻矛盾的点火器,重则引起婚姻失败。因此,不论怎样重视经济安排问题都不为过。
征婚网中的会员,在婚姻期望中多数会员认为签署婚前协议,“还是有必要的,即可以考验对方对婚姻是不是抱有目的性,也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但也有少数会员对此持有异议,认为“完全没有必要,结为夫妻后就是一家人了,还分得那么清楚,多伤感情呀”。真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目前社会上再婚家庭的理财模式,不外乎以下三种:
一、家庭经济完全统一模式。即:不论双方经济收入多与少,统一合并在一起,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和双方家庭成员及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支出。存款部分由双方共同享有。
二、家庭经济统一和个人经济独立相结合的模式。即:
1、各自从其经济收入中拿出一定数额,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包括吃穿用);
2、各自余下部分归各自自由支配,用于己方家庭成员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支出;
3、经济收入较多的一方,应多付出和贡献一些,以增进家庭温暖和体现夫妻感情。
4、在经济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采取相同或不同比例出资,建立家庭生活储备金,以备家中大事或身体健康方面之用。
三、家庭经济AA制模式。即: 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和自由支配,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各自承担50﹪,其他方面的支出各自承担。
再婚家庭的理财模式多种多样。对于某种模式不能简单的评价是否公平合理,公平合理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对于“公平合理”的认识,不能以个人角度和自身立场去评价,而应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去评判。唯有这样,才能对“公平合理”得出公平合情合理的结论,心中才有“平衡论”。
在选择和采取理财模式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签署协议与否,要因双方意愿而宜,而非强制性。
2、选择理财模式时,要因双方条件而宜,而不能无视双方条件差异,生搬硬套,强加于对方。
3、家庭经济应以增进家庭温暖和夫妻感情为前提,要抱有吃亏是福的思想,多一些夫妻情味,少一些冷酷无情。切忌绝对平均主义,切忌贪占便宜而不择手段。
4、只要是在双方协商一致和满意接受的前提下,不论哪种模式都是可取和选择的。
5、婚前财产(包括不动产及存款、有价证券等)归各自所有,由各自子女继承。
6、家庭经济支出务必公开化,提高透明度,增强信任感。切忌斤斤计较,打个人小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