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作为婚前相互了解的一个重要阶段过程,是有它的时间和空间要素的。我一向不大相信先结婚后恋爱的美好说辞,因为结婚了就是结婚了,不可能有恋爱那种特定的阶段性特质;我也不认为象柏拉图、伏尔泰、萨特、波伏娃等等把恋爱、婚姻、性割裂开来是值得效仿的,或者说绝大多数人不需要、也根本效仿不了。
恋爱的时间含义至少包括:在什么年龄段谈恋爱、在什么时间点谈恋爱、有没有时间谈恋爱等等。理论上说,18岁以前谈恋爱应该属于早恋,但现在的孩子成熟得早,十五六岁懂得的东西比以前20来岁的少男少女懂得的还多,不过我认为,从心智成熟的角度来说,还是成年以后谈恋爱比较恰当。当然,成年后恋爱也可能不只一场,因为不一定每次恋爱都成功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以及婚姻也可能重新选择。但是,不论在初婚或者再婚以前,恋爱都不应当变成乱爱,而应当专一,应当以婚姻为指向,否则就可能变成感情游戏甚至情感欺骗了。
恋爱的时间点选择也很有意思,上班、上课时间显然不太恰当,周末、节假日、生日等有意义的纪念日,制造些浪漫的机会和情调,无疑会让恋爱变得迷人和有趣。遗憾的是,有些人就是因为投身事业、照顾家庭、时间安排的原因,丧失了许多谈恋爱的时光,最终甚至错失了难得的姻缘。
恋爱的空间也有许多讲究,毕竟恋爱是男女双方带有一定私密性的交往活动。那种在大庭广众之下尽显亲昵的举动,既不符合中国人的礼仪传统,也容易丧失恋爱的羞赧的美感。而且,恋爱毕竟是恋爱,如果和婚姻的私密性等同的话,也会失去恋爱时特有的独立性、朦胧性和相思性。有一种说法:远处是恋,近处是爱;丈夫丈夫,一丈之内乃是夫。大意应该是说,恋爱双方最好有适当的距离,成了夫妻之后应该保持更加亲密的状态。
当然了, 恋爱也好,婚姻也好,许多事情只能自己去切身感悟。了解一些常识很有必要,但那种指望专家、高手妙招定乾坤的想法却未必是可取的。到什么时候有一条真理都是颠扑不破的,那就是: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真正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