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10/6/28 9:26:00  来源:71969号会员  浏览:1110次  评论:2条    | 我要写日记				 | 
             
           
          
          
            
                 | 
              
                
    
        
            
            
            
            
                
                    
                        
                          
                         
                          
                        
                             单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你一样可以关心你喜欢的人,这样可以让大众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朋友;而恋爱中的人,关心别人则会引发醋意,从爱情观说也是对爱情不够忠诚,但不关心别人则又失去很多友谊,一旦你分手了,就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现在单身,不是说你不向往爱情,而是证明你对未来的他的一份痴情。 
                           爱情晚点来,就不会走得太早。 
                           我不需要靠失恋来成熟,我应该利用别人失恋的经验成长起来。 
                            一个优秀的人单身说明这人足够优秀,一个再优秀的人随意恋爱说明这人的优秀只是表面而已,真正希望对方好的,就是默默在背后关心对方。最好的承诺,不是爱你一万年,而是根本不需要承诺。 
                            学生时代,周围接触最多的人都年龄相仿,所以价值观都差不多,都想着将来有个好工作,有个好恋人。正因为理想差不多,所以2个人在一起会很开心,也就很容易走到了一起。 
                            恋人不是靠寻找的,因为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之前,对方可以为了吸引你暂时改变自己,而一旦你完全了解对方后,分手就指日可待了。所以恋爱应该是日久生情,彼此非常熟知后自然地走在一起,甚至无需表白。不要认为对方人很好就轻易妥协,人好不是爱情的全部,你们必须为爱情的将来做打算。 
                            如果遇到一个你深爱的女孩,而你感觉她也喜欢你,大部分的人都是直接就开始交往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前面所说的,最后失去一个深爱的人。 
                            如果一个男生他很快就喜欢上妳,那么他以后也会很快就喜欢上别人的。 
                            在学校里的爱情是无知的,在社会中的爱情可能是有目的的,只有遇到逆境仍走下去的爱情才是永恒的。 
                            爱情不是和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人在一起,而是遇到一个更适合自己的人时,能够坚守自己对所爱的人作出的承诺。爱情不是两个人眼睛对视,而是两个人的眼光看着同一个方向投视。  
                             在谈恋爱时不要抱着不适合就分手的想法,一定要慎重地考虑清楚,女朋友就是你未来的老婆,结婚只不过是多一张无用的纸而已,结婚并不是为爱情加了锁,真正的爱情从来就不需要任何的束缚。一旦你选择了恋爱,就要有一种责任感,你要为你父母的儿子、你老婆的丈夫、你未来孩子的爸爸负责! 
                             虽然分手是另一段爱情的重新开始,但初恋只有一次,一个人在初恋中对爱情的向往是最多的,而一旦恋爱失败,以后的每一次恋爱中,最难忘的还是初恋。 
                            所以,不是不想恋爱,而是,不想随便的恋爱! 
                         
                         
                         | 
                     
                
             
             
             
             | 
         
    
 
 
 
 
               | 
             
           
          
          
          
          
            
              
                  
                       | 
                    会员评论  | 
                     声明:本文来自网络用户上传,如对你构成侵权请告知网站会马上删除85822111 | 
                   
                 
                  
                 | 
             
           
            
                    
                        
                          |  评论会员 | 
                           49328  | 
                          时间:2010/7/5 21:08:00 | 
                          
                            支持
                          (0) | 
                         
                        
                          |  观点正确。 | 
                         
                   
                
                    
                        
                          |  评论会员 | 
                           75798  | 
                          时间:2011/4/25 21:12:00 | 
                          
                            支持
                          (0) | 
                         
                        
                          |  活得太明白也不见得是好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