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认识是在朋友的婚礼上,喧闹里沉默的她并不出众。当他点燃一支烟的瞬间,看到了一双穿黑色高跟鞋的脚从眼前走过,他是商界名流,阅过无数美女,却鲜少见将高跟鞋穿得如此优雅的女子。
交往渐渐多起来,她的温婉,已让他惊奇,见多了剑拔弩张的激进女子,如此以来倒让他前所未有的安心、沉静。他有时间便陪她去商场购物,买的最多的是那种洗脚伶仃优雅华美的鞋子。他说:“忙了一天坐在躺椅上看她穿这样的鞋子走来走去,是很美的享受。
很早她就知道他,只是没奢望平凡的自己能和他连在一起。她话本来就不多,有空的时候,在家里研究菜谱,或读一些有趣的书,这时候她披散头发,穿着拖鞋,放松得无所顾忌。她很少去参加他的那些应酬,所以只要他有可能见到她的场所,她便会将一双脚伸进那窄窄的高跟鞋里。认识他之前,她是很少穿高跟鞋的,那双在婚礼上让他惊艳的鞋子只是她在参加宴会才偶尔一穿。有时她会揉着疼痛的脚掌暗自苦笑;或许自己对他全部的吸引便是穿上高跟鞋的那一瞬间吧,仿佛灰姑娘穿上水晶鞋。而他那样优秀,又没有时下名流沾染的恶习,即使疼痛一辈子,也值得了。
那天她在家等他。夜已深,他拖着疲惫的身子一进屋,便将自己扔进沙发里。她端来一盆热水,给他脱去鞋袜,将他的脚搁在一块桃木板上,先是撩上一点热水,等他适应水温后,再讲他的脚放进水里小心地揉搓。他一动不动地看着身边的这个女子,那样专注地托着自己的脚,这个世界上除了母亲还没有谁这么充满感情地帮自己洗脚。他的眼有些湿润“这样洗一下真的很舒服,等我有时间也帮你洗洗........"他说着,看到她穿拖鞋的脚被一截绷带包着,这是怎么了?她回避到“没关系,磨了一下”。他不顾她的反对将绷带解下,她细小的脚趾被磨起血茧,破溃处脓丝连连........
第二天她起床,床头是一双松软的平跟休闲鞋.他捧着她的脚掌,动情地说"为我喜欢,你忍受这样的痛,我若还是在乎你,你的舒服才应该是我喜欢的......."
她泪流满面。两个人的时候,你舒服,和我喜欢原来是一个方向,那个方向,就叫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