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 (记者 陈俊儒) 一房一户人,谁买的房子户主自然就是谁。可家住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东路馨苑小区的刘朕先生却在补办身份证时发现,他出钱购买并居住了近10年的房屋,竟然落着一个陌生人的户口。
昨天,记者看到了刘朕向米东区东路派出所递交的一份申请,大致内容是要求将原户籍所在地东山派出所的户口迁入东路派出所,两家派出所也已签字认可。
“1个多月前我的身份证丢了,就到我居住地所属的东路派出所要求补办,东路派出所要求我提供户口簿和现在实际的居住地地址,但我的户口一直在东山派出所没迁过来,8月8号我就提出了迁移户口的申请。”刘朕说,当他把迁移户口的相关材料提供给东路派出所时,却被户籍民警告知,他家现在居住的房屋地址已经落了别人的户口。
刘朕非常意外,“房子是我们家出钱买的,当年是新房,我和父母住了近10年了,怎么能落上别人的户口?”刘朕苦笑着说,落在他家的户主名叫余正刚,在米东区一家石油公司就职。
记者在刘朕居住的古牧地东路708号馨苑小区了解情况时得知,与刘朕同住一个单元的另外两户居民也遭遇了这种情况,他们和刘朕家一样,都是10年前在房产公司购置的新房,并且也没有及时将户口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到现在的居住地。
和刘朕住同一个单元的邢大妈说,这个单元大部分都是他们单位的人,互相之间非常熟悉,“去年夏天社区工作人员到我们这儿来入户调查,我们从工作人员手中的户籍登记册上发现,我们这栋楼的3户居民家都落着陌生人的户口”。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负责米东区公安分局户政工作的民警,她表示了解馨苑小区的情况,而此前米东区也有居民遇到过此类情况,但那些居民都是因为购买的二手房,前房主未及时将户口迁出所致,“像他们这样购置的新房被占用户口地址的事还是第一次遇到”。
“出现这种情况,有很大可能是管区民警工作疏忽所致,民警在登记户口时将居民的住址登记错误,或将门牌号发放错误这都有可能。”该民警说,如果与刘朕住同一个单元的其他居民也发现有此类情况,可以尽快与片区民警联系,及时将这些户口登记错误的人员从该居民地址移出,然后将真正的房主户口迁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