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编 号: |
73830
|
姓 名: |
******
|
年 龄: |
66 岁 |
性 别: |
男 |
体 重: |
70 kg |
身 高: |
170 cm |
学 历: |
初中 |
婚 况: |
离异 |
职 业: |
房产公司付总 |
生 育: |
一女 |
月收入: |
5000以上 元 |
住 房: |
已购住房 |
|
|
|
|
|
|
|
|
会员自我介绍: |
文字描述不一定准确,想真正了解我请给我写信 |
|
|
我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好男人这是我前妻和她的所有家庭成员对我的评价、我本有一个幸福的家、我和前妻共同奋斗和哥哥的帮助把过去相对贫寒的家庭打拼成现今拥有相对资产起过百萬的家庭、但终因性格不合而分手。我为什么隐去我以前写的、有关和前妻离婚的原因和责任的一些文字、一、是前妻反对、二、是当时我很伤心、很气愤、虽然写的全是事实但文字方面处理有欠妥之处、隐去也是应孩、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她放弃我这只极具投资价质的潜力股是她的损失、现在有我哥哥和弟弟的帮助及我本人的努力、我这只股钱途不可限量、当然还有我的人品更是一等的好、无任何不良习惯、为人忠厚善良、大度、还会烧菜做饭、收拾家务、典刑的模模丈夫、会把妻子的亲人当作自已的亲人一样看待、如果我选择了你、这一生无论是生、老、病、残、不离不弃、至死不渝。
|
|
|
|
|
|
|
|
|
会员择偶要求: |
|
年龄:-,学历:以上,身高:以上,婚姻状况:
|
|
我选择的女人年龄是三十五至五十岁、长相过得去、其它一切不论 |
|
|
|
|
|
|
|
|
第 [ 1 ] 楼 |
征婚网友品评
|
时间:2010-07-04 |
支持 (3) |
给你个建议,婚都离了,就不要再把前妻的事做说明,会让人对你感觉不好。 |
第 [ 2 ] 楼 |
26590品评
男
|
时间:2010-07-04 |
支持 (2) |
顶一下!挺你! |
第 [ 3 ] 楼 |
45593品评
男
业务 |
时间:2010-07-04 |
支持 (3) |
一楼的朋友 我却有不同的看法 一个负责任的男人 会把离婚的原因说清楚 这叫坦诚。虽然婚姻失败 肯定不是一个人的责任。
顶一下 |
第 [ 4 ] 楼 |
征婚网友品评
|
时间:2010-07-04 |
支持 (2) |
过去的的事就让它过去吧,美好的生活在前面,一切朝前看! |
第 [ 5 ] 楼 |
46027品评
女
自由职业 |
时间:2010-07-05 |
支持 (2) |
好人都会被抛弃呵呵,个人看法 |
第 [ 6 ] 楼 |
71446品评
女
私企 |
时间:2010-07-12 |
支持 (2) |
是不是副总啊,才那么热闹 |
第 [ 7 ] 楼 |
75387品评
女
服务 |
时间:2010-07-15 |
支持 (2) |
艰难的时候都一起奋斗过来了 生活富裕了 却性格不合了 有难能同当 有福却不能同享 |
第 [ 8 ] 楼 |
征婚网友品评
|
时间:2010-08-12 |
支持 (2) |
选择自己的未来是你的权利,不要问别人说什么,加油。 |
第 [ 9 ] 楼 |
76596品评
女
进出口 |
时间:2010-08-13 |
支持 (2) |
人不错 可惜不是我的 |
第 [ 10 ] 楼 |
77437品评
女
事业(聘用) |
时间:2010-09-08 |
支持 (2) |
我很同意3楼网友的观点。 |
第 [ 11 ] 楼 |
73802品评
女
实体 |
时间:2010-09-12 |
支持 (2) |
缘尽了,就祝福彼此吧,原来的爱人现在的亲人不也挺好吗? |
第 [ 12 ] 楼 |
62146品评
女
职员 |
时间:2010-09-17 |
支持 (2) |
一切只能靠缘份! |
第 [ 13 ] 楼 |
征婚网友品评
|
时间:2010-11-05 |
支持 (2) |
什么当亲人看待我就不同意这样的说法,既然离婚就是缘分散尽,什么当亲人看待那是藕断丝连,想当亲人在复婚你考虑过未来妻子的感受吗??? |
第 [ 14 ] 楼 |
征婚网友品评
|
时间:2010-12-30 |
支持 (2) |
哈哈,好一个对女方的要求,其他一切不论!!!! |
第 [ 15 ] 楼 |
82347品评
女
教师 |
时间:2011-02-22 |
支持 (2) |
“长相过得去”软标准 |
第 [ 16 ] 楼 |
征婚网友品评
|
时间:2011-03-06 |
支持 (2) |
副总几百封留言都没有合适的 想干什么???? |
第 [ 17 ] 楼 |
34774品评
女
管理 |
时间:2012-07-28 |
支持 (0) |
应征信件:114 封 没有合适的吗? |
|
|
|
|
|
|